2007年度中國證券業兼併重組決策分析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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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業兼併重組決策分析研究報告 摘要
1.國證券業現狀
我國證券業發展至今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 所處階段 |
時 間 段 |
特 點 |
一階段:自由交易階段 |
1984-1989 |
各個公司自行發行股票,並通過分散在各地的各種融資公司、調劑中心、融資中心等金融機構進行股票交易。 |
二階段:開始集中交易 |
1990-1992 |
1990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於嚴格控制股票發行和轉讓的通知》,要求:1、股票發行和上市只限深圳、上海兩地試點;2、內部發行的股票未經審批,一律不得上市交易;3、清理整頓市場仲介機構。在這個基礎上於1990年和1991年分別在上海和深圳成立了證券交易所,我國原分散在各地的各種融資公司、調劑中心、融資中心一律撤消。 |
三階段:中央監控階段 |
1992-1997 |
1992年以後,隨著證券市場利益的驅動,我國定向募集公司大量發行權股證,內部職工股發行存在著嚴重的擴大化和超比例問題,演變爲變相的公開發行股票,同時在全國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股權轉讓的非法交易。
1992年10月成立了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中央政府開始初步介入證券市場,集中統一的中國證券市場開始形成。1992年12月國務院發佈《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定向募集公司權證不能流通。1996年12月16日,交易所正式實行漲跌幅10%的限制,以抑制股市的過度投機。並將兩個交易所劃歸中國證監會管理,以加強中央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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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階段:法制建設與政府推動階段 |
1998-2000 |
1998年,證券市場有了長足的發展,證券市場的總市值占我國GDP的24.46%,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大。但個別地區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場所、各地辦的證券經營機構以及證券交易中心泛濫,原有的證券投資基金不規範等,隱含著金融風險和不穩定因素。
1998年12月《證券法》正式通過,標誌著證券市場法律體系基本形成,證券市場步入了依法經營階段。同時,中央政府介入證券市場,推動了證券市場規模的擴大和地位的提高,有效加強了證券市場的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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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階段:市場化階段 |
2000年以後 |
2000年以來,保薦人制度實施,中小企業板的開設等等,證監會開始了對證券公司的整頓,樹立了優勝劣汰的思路和市場化的解決模式。特別是2004年2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發展資本市場九條意見,對我國資本市場目前存在的重大制度性缺陷進行了深刻的剖析,從戰略高度上確定了解決的原則和方向,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市場化運作提供了指導。 |
2004年114家證券公司的股票基金交易總金額爲73766.62億元,較2003年增長27%;共主承銷股票143家,籌資總金額890.48億元,分別較2003年增長25%和28%。截至2004年年末,114家證券公司資産總值3293.73億元,淨資産669.08億元,淨資本453.41億元。受市場行情及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在2004年度這114家證券公司實現營業收入共169.44億元,利潤總額爲-103.64億,扣減資産減值損失後利潤總額爲-149.93億,全行業處於虧損狀態,比2003年累計虧損的62.03億元增長了141.71%。
截至2005年12月,我國在滬深兩市共有上市公司1381家,市價總值爲32430.28萬億元,流通市值爲10630.52萬億元,總股本爲7629.51億股,籌資金額爲1882.62億元, 投資者開戶數爲7336.07萬戶,總成交金額爲31663.14億元。
中國證券市場正在發生著一種深刻的變化。中國股市正從封閉走向開放。從一個只有融資功能和投機功能,走向具有一定的投資和融資功能的過程,但我國股權結構不夠合理,非流通股比例在市場上占到64%,而流通股只有27%,目前我國股改正在進行中,股改必然會爲我國證券市場帶來一定的衝擊,也可能爲投資者帶來機遇。
2.國證券行業兼併重組動機
我國證券業到目前,經歷了十多年的發展歷程,對比國外發達國家資本市場多年的發展我國證券業存在許多不足。分析說,首先,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缺乏創新能力,大大降低了中國證券業的整體競爭力。中國大多數證券公司的業務範圍還局限在傳統的承銷、經紀和自營等方面,只有一些大證券公司才涉及公司理財、資産重組、資産證券化、專案融資、投資顧問等業務。我國證券品種除了股票、債券、基金和回購等普通品種外,尚未開展遠期、金融期貨、期權等衍生産品業務。其次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存在嚴重不足。經分析,近幾年多數證券公司風險意識不斷加強,但還有一些公司風險控制不嚴,尤其是對下屬證券營業部的監督制約缺乏有效措施,導致違規融資現象不斷,這種違法違規事件的不斷發生給公司和社會帶來了巨大損失。第三是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經分析,由於近幾年的市場行情低迷,客戶資金不斷撤離股市及經營虧損使得證券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淨流出的狀況更爲加劇。目前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狹窄,多數證券公司均強烈感到資金緊張。第四是我國的證券行業分散,規模不足,差別化程度低、抗風險能力弱,在外資證券公司的競爭中落於下風,一些證券公司和政府部門具有密切的淵源關係,導致證券行業還存在相當濃厚的地方保護、壟斷經營色彩;第五,證券行業的無序競爭現象突出,缺乏完整有效的市場監管體系和制度化的溝通協調機制,一些券商爲了搶佔市場份額大打價格戰,實行惡性競爭,明顯不利於證券行業的長遠發展。
對以上幾點不足,我國證券行業也在不斷的完善,不斷的調整,使我國的證券行業作大作強。這時行業的兼併重組優勢就會顯現出來,中國證券市場的現存狀況決定了其未來的發展模式必然是以重組、購並爲主。分析認爲,具有以下幾點原因。首先是證券經營機構業務創新的要求,我國券商的業務單一,基本上進行低水平競爭,而國外的證券公司在業務範圍上則更有靈活性,每一家證券公司都有其業務側重點,在某一業務領域形成自己的特色,避免了各公司在同一業務層面上的競爭,從而達到了規模經濟。這就要求中國的證券公司進行業務創新,拓寬業務範圍,而比較有效的方式就是通過重組、購並的方式使中國券商的業務結構多樣化。二是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要求進行重組、購並。與國外規範的股份公司相比,中國的證券公司缺乏活力和競爭力,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決策、管理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弊病,爲改善這一弊端,通過股權分置,進行股改或者是並購重組是一個有效的方法,而目前我國股改正在進行中。三是中國證券經營機構擴大資産規模、增強抵禦風險能力的有效方式。中國證券公司總資産的規模,相對於國外的證券公司來說都是相當小的,從而抵禦風險的能力會很差,進行證券業之間的並購重組,可以快速擴大我國證券經營機構的資産規模,增強抗風險的能力。四是兼併重組也是我國證券機構加強國際競爭力的一個手段。由於我國金融市場已經完全放開,QFII的進入,使我國的證券證券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但我國的證券機構無論是從資金還是技術、管理上都處於劣勢,同時,我國證券機構,券商融資難也是一個久而未決的問題。因此只有通過重組、購並來間接實現銀行業與證券業的混業經營才能改變這種現狀,改變融資難的問題,增強我國證券業的國際競爭力。
3.國證券行業兼併重組趨勢分析
在我國金融市場逐步放開的情況下,分析認爲我國未來證券業的兼併重組會呈現以下幾種趨勢。
第一,混業經營現象會成爲主流。銀行爲代表的境內其他金融機構因爲政策的支援對證券業形成擠壓,經紀、投行和資産管理等券商的核心經營領域已面臨全方位的衝擊。而引入外資,不僅將獲得資金支援夯實資産質量、提升資本實力;而且有利於引進先進的經營理念,改善公司治理、提升風險控制能力,從而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改善券商的綜合競爭力。同時證券行業的綜合治理、混業經營等的快速推進也都促使國內券商加快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步伐,借此獲得資金支援提升資産質量、資本實力,改善公司治理,提升抗風險能力。
第二,國內券商之間以做大做強、抵禦外資競爭爲目的的並購整合將愈演愈烈。市場化並購將成爲券商做大做強的主流模式。在融資政策放開以及行業並購的推動下,券商數量逐步減少、規模逐漸擴大,未來會出現管理資産超過千億元的超大型券商,我國政府正將積極扶植國內券商,採取抓大放小策略,通過資本支援、業務扶持等手段儘快使少數幾家優質證券公司做大做強,券商的定位進一步分化,綜合性與專業化並存、跨國券商、全國性券商與區域性券商並存。
第三,外資並購推動我國證券市場的整合。隨著我國證券業國際化的推進,證券業內以獲得控制權爲目標、以全面參與國內證券市場爲導向的外資並購高潮即將到來,在搶先佈局國內證券市場的動力驅使下,國際大券商加快了對國內券商的並購步伐。我國經濟和證券市場的高速成長激發了外資並購國內券商的強烈欲望,而收購問題券商股權獲取證券牌照將成爲近期境外機構進入證券業的主要模式。儘管我國證券市場還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但隨著新證券法的實施以及股權分置等阻礙市場發展的深層次矛盾的消除,我國證券市場將進入快速發展期。另外,證券行業的綜合治理、混業經營等的快速推進也都促使國內券商加快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步伐。
我們分析,外資證券機構的進入,在多個業務領域、尤其是在高端市場對國內證券公司形成強大競爭壓力,因此面對強有力的外部競爭,券商應加快戰略定位的轉型、儘快確立獨特的盈利模式,以確立在細分市場的競爭優勢,才能夠獲得繼續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第四,市場集中度不斷提高,證券業趨向寡頭壟斷。我國證券市場國內券商現已經達到138家,有許多公司業務結構單一,資本金不足,業務能力和抵抗風險的能力不夠,這一現象如果未來不能改變將影響到我國證券行業的格局。因此,未來,在政策的推動下,證券業機構之間的兼併重組會迎來一個高峰,使券商資本金不斷擴大,公司的規模實力不斷提高。證券業將開始走向寡頭壟斷,競爭格局將由自由競爭向壟斷競爭過渡,具備央企集團背景以及外資或混業背景的券商將佔據相當的競爭優勢;在國內擁有一定的客戶和網路資源的也將在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中信證券接管華夏證券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這證明我國的有實力的券商向超大規模的公司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同時也將帶動我國證券業兼併重組的步伐,使我國證券業進入了一個並購重組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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