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中國保險行業兼併重組決策分析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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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業兼併重組趨勢分析報告 摘要
1.我國保險業現狀
中國保險市場目前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起步較晚、基礎較差,總體規模小,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低,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充分。我國的保險業從1980年全面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保險市場的發展也從由人保公司獨家經營到多家經營,到逐漸有了仲介機構、獨立的保險監管機構和保險同業組織,險種業越來越多,保險服務物件和領域也越來越廣泛。
2005年末全國共有保險法人機構93家,其中保險集團公司6家,保險公司82家,其中包括40家外資保險公司,保險資産管理公司5家。全國保費收入達到4927.34億元(其中外資保費收入341億元,占6.9%),同比增長13.95%,是2000年末的3.09倍,五年平均增幅高達25.29%。

保費收入的高速增長帶動保險業資産規模快速擴大。2005年末,我國保險業總資産達到15225.94億元,同比增長27.03%;保險業資本金總量超過1000億元,是2002年的3倍,顯示整體承保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大大增強。2005年末,保險資金運用餘額14135.84億元,同比增長31.15%,是2000年的5.53倍。其中,保險公司持有國債3588.3億元、金融債1785.1億元、企業債107.6億元,分別占其發行餘額的12.6%、13.4%和67%。目前全國保險從業人員達181.5萬人,從業人數占金融業的40%以上。2005年一年,全國新增保險法人機構14家,其中保險公司13家、保險資産管理公司1家。

雖然我國的經濟快速增長,保險業也在不斷發展,行業政策不斷改進。一是保險市場准入機制不斷完善,新的市場主體相繼産生。2004年批准了一批新保險公司籌建,包括批准設立第一家農業保險公司,第一家建築保險專業公司,第一家養老金保險公司,在保險公司的專業化經濟和組織形式創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2005年有八家中資保險公司和四家外資保險公司進入市場開展業務,也促進了市場的競爭。二是保險資金運用渠道不斷拓寬。已經開始允許保險公司買賣企業債券,證券投資基金、直接投資股票市場。三是保險公司的融資渠道增加,容許保險公司發行刺激債,爲解決保險業快速發展中的增資壓力,改善償付能力提供了新途徑,允許保險公司投資於銀行刺激債和可轉換公司債,這些措施爲分散投資風險和提高投資收益創造了條件。四是風險防範工作不斷加強保監會一直把風險防範作爲基礎來抓,努力構築保險業風險防範的途徑。
我們應該注意到我國保險業還處於初級階段這一事實,分析認爲由於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保險業的發展也存在著地域差別,廣東、上海爲代表的經濟發達地區,市場供給主體多,需求量大,競爭也激烈;而中西部地區,保險需求量小,保險意識淡薄,其保險業發展遠遠落後於東部地區。因此我國保險業還有待提高,在保險業放開的今天,伴隨著外資保險機構的進入,我國應該加快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協調好當前保險業的主要矛盾,當前保險業的主要矛盾是發展水平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不相適應,爲了加強與外資保險機構的競爭力,首要的任務就是加快發展,儘快做大做強。
2.我國保險行業兼併重組的動因
2004年12月11日,保險業加入世貿的過渡期的結束,標誌著我國保險業進入全面對外開放的新時期。加入世貿組織以來,保險業對外開放的進程日益加快。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擴大。但同時我過保險業在開放的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正經受著保險業積累競爭的考驗。目前我國保險業存在以下一些問題,一個是關係到發展的問題。國有保險公司改革還不到位,公司治理還不完善,一些改革措施還沒有落實到基層機構;同時我國保險公司的産品結構不夠合理,保險産品自主創新能力不強,壽險保障型産品發展相對緩慢,一些險種如醫療保險和關於農村的保險的發展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第二個是保險公司風險的問題。保險行業風險問題不容忽視,化解老保單利差損的任務仍然比較重,個別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的問題急需解決;同時在業務發展中也不斷暴露出一些新的風險。另外保險行業的誠信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也對保險行業構成了一定的風險。第三個是保險公司的集中度不夠,與國際上一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保險公司規模小,總資産與國際上的大保險公司相去甚遠,世界著名的AIG公司的資産額就遠遠大於中國保險業的資産總和。因此,由於集中度不夠,保險公司在化解風險的能力就很欠缺。
在日益開放的今天,沒有變革則沒有發展,在內外交困的情況下,我國保險業壯大的出路就是不斷創新,同業之間以及金融業之間的並購是一個很好地選擇。分析認爲保險業兼併重組的目的,第一就是要不斷的實現規模經濟,降低企業的成本和費用,提高保險公司的利潤水平,增強抗風險能力,是市場承保能力得到增強。同時,在外資進入的情況下,能夠與外資保險機構共同競爭,從而使企業利於不敗之地。第二就是緩解市場的壓力。並購可減少競爭對手、提高市場份額,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之下,兼併重組是改善産品結構,實現産品結構優化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進入一個新的地區和跨行業經營的一個手段;第三就是滿足客戶的需求,保險業作爲一種金融服務行業,面對市場上客戶要求多樣化的趨勢,必須要拓展服務領域,實現産品的創新,不斷開發新的險種,實現服務的多樣化。因此金融業之間的並購也是一種也是實現服務多樣化,滿足客戶需求的一條捷徑。第四是金融業之間的混業經營不斷深化,將促進了保險行業的兼併重組不斷發生。銀行、證券、保險混業經營已成爲趨勢,銀行、證券與保險資本的互相融合,使三者服務範圍得到了擴展,保險公司兼有銀行、投資等功能;保險公司並購其他金融性機構,不僅能使雙方資源重新組合,還能使原有公司資源中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優良資源所取代,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優勢互補。因此通過並購進行重組的速度要快於內部投資調整的速度,同時還能實現經濟協同效應。
3.我國保險業兼併重組趨勢分析
未來,我國保險業將追隨國際化浪潮,走集團化和大型化的道路,因爲從國際金融業發展趨勢看,集團化和大型化早已成爲主流,中國的保險公司要想在開放的國際環境中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唯有做大做強,走兼併重組的道路是一條捷徑。
未來,我國保險業會隨著競爭的加劇,不斷變革,不斷完善,2005年末,全國保險法人機構93家,其中包括40家外資保險機構,我國的保險公司大多數都是規模小,總資産不多,産品開發和營銷能力較弱,資産經營能力和風險管理手段也相對落後,無法與國際上大的保險集團抗衡。我們認爲這部分公司未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過程中會産生分化,一部分會可能會成爲高水準的專業公司,但這種情況由於難度較大,應該不會太多;另一部分會相互聯合,組成保險集團,如壽險和非壽險的聯合,保險公司與資産管理公司的聯合等;還有一部分會被大的保險集團兼併,成爲該集團公司的一個子公司。因此,我們認爲從保險業的長期發展看,小公司重組是在未來是無法避免的。
另外,未來保險行業乃至金融行業,混業經營,跨行業兼併重組的現象將屢見不鮮。從2004年12月我國保險業的完全開放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爲保險業跨行業並購提供了可能,保險業逐步打破了專業化經營的限制,而向混業經營發展。我國政府將創造條件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保險集團,允許保險公司根據市場定位和業務發展需要,整合內部資源,設立各類保險子公司,成爲優勢互補的金融企業集團。如中信集團、光大集團這樣擁有銀行、保險、證券公司的控股集團,已經具備金融集團的特徵。
分析認爲我國應在國內培育建立具有競爭力的大型金融保險集團的同時,在政府部門有意識的扶植下,我國的大型的在競爭中具有比較優勢的保險公司也將根植於國內,放眼海外去嘗試國際購並擴張,參股有潛質的工商企業,迅速的進行資本積累,吞併小企業,聯合其他企業,形成民族保險業的巨人,與外資保險業抗衡。通過合作並購,形成金融集團,走向綜合化和全能化,迎接海外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的挑戰。 |